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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商会动态 泰顺要闻 通知公告
01-05
2024 year
喜报丨泰顺商会获2023年先进基层商协会荣誉称号
2024-01-05 0:00:00

     2023年1月5日下午,鄞州区工商联召开十二届三次执委会会议。宁波市工商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钱爱民,鄞州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戴华祥,鄞州区工商联主席、区商会会长、博威集团董事长谢识才等鄞州区工商联十二届执委会全体执委企业家及基层商协会秘书长300多人参加,活动由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金伟莉主持。

     我商会会长包文海、党支部书记缪丽霞作为代表参加了会议。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工商联《宁波市鄞州区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表彰2023年度先进基层商协会、助力“两个健康”突出贡献奖和基层商协会优秀工作者的通报》文件,我商会获先进基层商协会荣誉称号。

     本次集体荣誉的获得,既是全体会员共同努力的成果,也展现了商会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我们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时刻保持谦虚审慎的处事原则,不断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不忘初心、持之以恒的韧性,继续积极推动商会事业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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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023 year
喜报丨泰顺商会获先进基层商协会荣誉称号
2023-02-12 0:00:00

     2月12日下午,鄞州区工商联召开十二届二次执委会会议。鄞州区委副书记、区长陈兴立,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戴华祥,副区长王佳毅,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吴益统等领导出席,区工商联十二届执委会全体成员、基层商(协)会会长、秘书长等200多人参加会议,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金伟莉主持会议。我商会执行会长周含宇、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林麟作为代表参加了会议。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工商联《宁波市鄞州区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表彰2022年度先进基层商协会和基层商协会优秀工作者的通报》文件,我商会获先进基层商协会荣誉称号。

     此次荣誉的获得,既是肯定,更是鞭策。思考过去,展望未来,商会一定会倍加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把奋斗目标转化为具体行动,从历史经验中汲取前进的智慧和力量,不断开拓进取、改革创新,努力开创新时代商会新局面,推动各项工作登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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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2021 year
宁波市泰顺商会致全体会员老乡的中秋、国庆疫情防控倡议书
2021-09-17 0:00:00
亲爱的各位会员、各位老乡:
     明月朗照,丹桂飘香,值此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宁波市泰顺商会祝愿各位会员、各位老乡节日快乐,万事如意!
     当前全球疫情形势依然严峻,近期福建省本土新冠肺炎病例猛增,随着佳节来临,人员流动性增大,聚集更加频繁,疫情防控压力持续提升。
     为了降低病毒传播风险,认真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防控策略,切实保护广大在甬泰商家人们的身体健康,根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我们倡议:
     一、配合防疫工作,增强防护意识。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从自身做起,理解、支持、配合防疫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到防疫不懈怠,措施不放松;出入车站、码头、公共场所等应积极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
     二、减少人员流动,尽量就地过节。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地区的变化情况,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中秋、国庆期间人流量大,病毒传播风险高,提倡尽量就地过节、留甬过节,减少节假日期间的人员流动,最大限度降低旅途感染风险。
     三、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坚持日常清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公共场所的防护,尽量避免前往人员集中的地区,坚持错峰出行;保持正常有规律的生活,要保证充足睡眠、清淡饮食,坚持适度锻炼身体,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四、参与全民防疫,构筑全民防疫屏障。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动员身边人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共同努力,凝聚起强大力量,持之以恒,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共同夺取防控斗争胜利!
     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然而疫情并未结束,让我们积极配合、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坚决遏制疫情扩散,齐心协力保护你我和家人的健康,共同度过安心、欢乐、祥和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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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2021 year
宁波市鄞州区泰顺商会收费自律承诺书
2021-08-28 0:00:00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的工作要求,根据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等文件的要求,宁波市鄞州区泰顺商会高度重视、自纠自查、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进一步规范商会收费用费,抓好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现公开向会员单位和社会公众郑重承诺:
      一、坚持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开展业务活动和服务收费,确保商会合理合法合规地开展工作。
      二、积极、深入、彻底地开展自我检视与自我管理,以入会自愿为原则,不强制入会、不强制收费、不重复收费、不过高收费,不在超出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三、加强商会制度建设,提升规范化水平,着重强调有效执行力,严格按照商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商会财务制度使用会费;坚持勤俭节约办会的原则,合理控制办会成本,力所能及缩减支出,拒绝任何形式的铺张浪费;会费使用情况随时接受监事会监督,并定期接受审计单位的审计。
      四、坚持信息公开,通过商会信息墙公示、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自觉主动接受会员单位、政府部门及社会监督,切实提升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
      五、商会将充分践行为会员服务的宗旨,认真落实减负降费部署安排,持续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整合多方资源,积极反映会员企业诉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企业在甬的经济发展与交流合作持续发挥重要作用,做出更大贡献。
      我会将以上承诺向社会公开,严格自律,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74—88289986

宁波市鄞州区泰顺商会
202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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